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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河南一12岁女生诬陷老师 警方称其扰乱了网络秩序

来源:小编整理2017-07-06 10:03作者:echo

  对于何女士的说法,封面新闻记者咨询了律师,关于前一条,确实是有规定,但在司法鉴定这一条上,确实不需要给原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警方回应:发布信息严重失实

  在了解了何女士所说的情况后,封面新闻记者立即联系了周口市警方,但周口市警方办公室工作人员却表示,自己对此事并不清楚,要咨询负责宣传的同事,但当时已经是下班时间,她不方便给记者私人电话,让第二天再打。而当封面新闻记者第二天上班时间再次拨打电话时,对方表示,该说的情况,西华当地警方已经在官方微博中进行了通报。

  记者查阅了西华当地警方微博“平安西华”,该微博确实发布了一条名为“关于对网民‘白衣天使茉莉花’在新浪微博发布严重失实信息的情况通报”的消息,该消息称“2017年7月4日14时许,网民‘白衣天使茉莉花’在其个人新浪微博上炮制所谓‘西华县奉母镇一中案’的信息,制造炒作噱头,吸引网民眼球,扰乱网络公共安全秩序。经公安机关调查其所发信息严重失实,随后,公安机关将澄清事实真相并将对信息发布者依法严惩。”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西华县警方,但对方接电话的人员表示,自己这里只是报警电话,无法回答记者问题,当记者要求对方提供相关电话时,对方表示,“我们这里都用小号,没用长号,你拿到也没用,打不过去,要么你就直接来局里。”

  而西华县县委宣传部的电话,从7月5日下午16时7分到17时20分,持续近一个小时20分钟时间,始终无人接听。据其他媒体报道,西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位姓郭的队长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起案件中并不存在性侵事实,而在接下来或许会发布通稿。

  此后,记者又询问了何某最后一次做鉴定的周口市中心医院,对方证实了曾为何某做司法鉴定的事实,并且表示警方已经在7月3日就将鉴定结果拿走。当记者询问鉴定结果时,对方以“不方便”为由,没有透露。

  随后,封面新闻记者再次拨打了何女士电话,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而截至记者发稿,西华警方官方微博,还未就此事进行更详细的说明。相反,何女士在微博上再次发出消息称,“谢谢律师,我的微博已经被屏蔽。我对我发布的微博负法律责任。”

  记者表示还会继续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网友也希望此事能够尽快解决,严惩不法分子,还社会一个公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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