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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监控摄像失守 水滴直播是否要负责

来源:小编整理2017-05-04 14:52作者:陈亮

  记者:直播画面中出现的大量第三方陌生人员,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被直播,直播行为也未经得其允许,这是否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赵女士:我们早在2016年6月份,就对用户进行相关规范公告。要求用户将自己拍摄到的监控画面进行分享和直播的时候,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水滴直播相关规范公告。

  记者:由这些安装摄像机的用户来决定是否上监控画面,而非被拍摄人员来决定,这种模式是否欠妥?

  赵女士:作为安防产品,用户对场景进行监控,如在家庭中最经常使用的场景,来看家中保姆行为,以及家中是事出现盗窃,这种场景下,如被拍摄人员来决定,显然是不现实,也是不妥当的。

  我们呼吁智能摄像机的用户在分享监控画面的时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良俗公约,以及水滴平台直播用户协议的相关内容,共同维护水滴平台的文明和有序。

  记者:为何会出现酒店、内衣店、按摩店等相对隐私的场所的直播画面?水滴直播后台对直播画面是否会再次进行审核吗?

  360公司:水滴平台上出现的酒店、内衣店、按摩店等画面,都是由酒店经营管理者、内衣店店主、按摩店店主等用户购买了智能摄像机之后,在自主、自愿的前提下,将监控画面分享到互联网平台上。我们接到反馈来看,店主进行直播,主要还是为了防止偷窥以及提供员工对客户的服务水平。

  我们也一直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用户分享的监控画面、图片和评论进行审核。对于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他涉黄、涉暴、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或其他侵权行为,水滴平台一经发现,会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并对违规用户进行禁言、踢出、加黑、永久加黑等操作,保证水滴平台环境的文明与有序。

  “这种行为这对公众的隐私权构成了侵犯。”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表示,未经他人允许将摄像头录摄公共场所画面、个人形象挂到网上任人点击,是一种侵权行为。

  “直播平台并不能以‘用户自己决定’的理由脱开责任。”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蒋健律师认为,上传视频的人(即同意将监控画面分享到网络直播的安装人)未经被直播人员允许,私自将直播内容上传网络,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直播平台对用户所直播的内容有审核的义务,如果直播内容侵犯了他人隐私权,直播平台也要付相应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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