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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这里买房竟也现阴阳合同 开发商竟说这是一手更名房

来源:小编整理2018-07-26 15:05作者:Mao

  前段时间崔永元曝光演员有阴阳合同,这是为了逃税而弄的,那么现在又有一个买房的阴阳合同,这是怎么回事呢?开发商竟然说这并不是看市场的二手房而是一手更名房,这其中有什么蹊跷吗?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来杭州打拼的王先生带着妻儿想安家落户,看上了余杭区天都城锦上庭的一套房子,由于天都城没有可以摇号的一手房源,王先生就着急着去向中介打听,可中介签合同的要求却让他摸不着头脑。

  王先生说,根据中介的要求,房子的总价350万,但合同只签300万,剩余50万的差价不在合同内,要另外付钱给开发商,等于说有阴阳两个合同,而且这50万的差价要全额现金支付。

  很多小伙伴可能要问,这难道不是一套二手房?

  王先生说中介告诉他,这套要签阴阳合同的房源并不是看市场价的二手房,而是直接和开发商签约的一手更名房。

  什么是一手更名房?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一手更名房指的是原房主拿到了开放商的新房,只是和开发商签订了合同,但是开发商还没有向房产局备案进行网签,然后房主通过中介的房产经纪人挂号卖,最后房主,购房者和开发商三方协议,进行交易。

  真的会有这样的现象吗?

  记者在天都城附近的中介进行了暗访,很多中介都默认了天都城有这样的买卖操作。

  记者在天都城中介暗访的时候发现,中介说只要你想买,他们就可以操作。合同是不签的,就是会写一个东西给你,去开发商那里直接更名。一手更名房他们已经操作过很多次,不仅价格便宜,还可以躲避二手房高额的税费。比如,一套天都城苏荷苑196方的房源,总价在370万左右,纸面合同是200万,剩余的100多万不进入合同,两笔钱要一起打,不走合同的100万要一次性付清。

  有消费者要,他们就带去弄,直接签合同然后打差价款和首付款。每个楼盘的开发商都会有预留的房子的,它不可能全部拿出来卖的。

  另外一些中介说,一手更名房除了要一次性付清首付款和差价款外,对两者的付款比例还有很高的要求。如果它一万四买进,两万四卖出,这中间的差价要提前打给他的。首套三成,二套六成,基本上买房者的首付三成的话实际上要六成,六成的话实际上要八成。最后合同还是和开发商签,只能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来。

  我国在房产销售时有明确的房价备案制度,要求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根据规定的时间提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销售许可证。备案的价格将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的凌律师认为,一手更名房明显违背了商品房销售的明码实价原则,属于违规操作。备案多少价格,不能擅自提价,合同上写的价格和消费者支付的价格不一致,显然就违反了明码实价的商品房销售的规定。这是一种违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

  对于一手更名房问题,浙江天都实业姜副总经理答复93说,报道中提到尚未网签的房源,他们手上确实有,都已经签约,有名字登记,但是她们否认有更名销售的问题。之所以目前没有网签,姜总解释有两种可能性:一,“工抵房”,即广厦欠对方的工程款,故而抵押的该房地产项目中尚未出售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的产权或使用权,双方款项没有付清,所以没有进行网签;二,去年3月,杭州出台限购政策,规定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才有买房资格。所以有买房者要等到9月份才够资格。广厦从来没有跟中介签订这样的合同,天都城锦上庭早就卖完了,中介只是借他们名头在招揽生意,跟他们无关。

  针对93的这次调查报道,余杭区房管局的张副主任表示,针对中介通过阴阳合同来销售这种所谓更名房的行为违背了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明码实价的原则,房管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局和物价局进行联合调查。“一手房源肯定是开发商自己做销售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去销售。如果涉及到价外加价的部分我们也要联合物价部门去做一个调查了解,还有一个涉及到个人诈骗行为要移交公安机关做调查处理。”

  张副主任也提醒购房者注意,购买一手房源一定要去开发商的售楼处咨询,现在的一手房源的销售一定是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售卖,要理性规避中介口中一手更名房走阴阳合同可以少缴税的诱惑。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房管和物价等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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