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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外出儿子坠亡 父母竟说是“房东所杀”

来源:小编整理2017-07-20 15:40作者:可是你是我的梦啊

  孩子安全一直是近年来社会各界讨论的问题。所有人都在关注着外界因素对孩子安全的影响,例如交通安全、网络安全、校园暴力。是否有人考虑过父母会给孩子带来什么影响呢?

父母疏忽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

  凌晨时分,租住在厚街出租屋的一对夫妻临时外出,留下4岁的儿子小文(化名)独自在4楼的房间里睡觉。没想到半小时后回来,夫妻俩却找不到儿子了。两人到处寻找,最终在出租屋楼下找到了血迹斑斑的小文。不幸的是,小文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后,小文父母认为房屋存在不安全因素导致儿子身亡,状告房东索赔17万多元。

  19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认为,小文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将小孩单独留在房间的做法存在严重过错,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涉案房屋阳台低于法定高度,房东应承担15%的赔偿责任。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房东赔付小文父母5万多元。

母亲出门半小时 小孩半夜找妈妈

父母外出儿子坠亡

  2013年开始,小文的父母在厚街镇环冈一栋出租屋的四楼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今年1月22日凌晨两点半左右,当时年仅4岁的小文正在熟睡,小文的妈妈因事离开了小文房间。3时许,小文的爸妈一同返回出租屋,却发现小文不见了。两人急忙寻找,后在该出租屋楼下的下水道旁边找到躺着的小文。小文被送医院抢救,被诊断为高空坠落致严重多发伤,同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一个月后,小文父母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房东,认为房屋存在不安全因素,导致儿子身亡,向房东索赔17万多元。

  房东则认为,小文的父母没有照顾好小孩是事发主要原因,他对小文的不幸表示同情,愿意出于人道主义作一定补偿。

家长监护不到位 住宅围栏高度不适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公安部门调查以及死亡医学证明,可以认定小文是从4楼房间的阳台坠落身亡的。经法院查明,案涉房屋为一室一厅格局,建有一个非封闭式阳台,厕所建在阳台一侧。出租屋楼下的下水道正对着房屋的阳台,经测量,该阳台的护栏高度为86.5厘米。小文爸妈确认,他们曾在阳台堆放用于做饭的用具。

父母外出儿子坠亡

  法院认为,小文爸妈在深夜将年仅4岁的小文独自留在家中外出,应当可以预见将小孩单独留在房间的巨大风险,存在监护不力的重大过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另根据《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米,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米。案涉阳台的栏杆高度仅为86.5厘米,未达到上述规定的1.05米。房东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法院酌定房东对小文父母的损失承担15%的赔偿责任。

  法院依法计算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合计30万多元,房东应承担15%即4.5万多元。法院结合小文的死亡情况以及房东的赔偿能力,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7500元。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房东赔偿小文父母赔偿金4.5万多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为7500元共5万多元。判决下达后,双方均无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小孩无知 切勿让你的孩子无人看管

父母外出儿子坠亡

  主审本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熊丹法官称,近年,小孩被家长独自留在家里或者其他场所而发生安全事故引发官司的情况屡有发生。不少家长怀有侥幸心理,以为自己走开一会出去办事没关系,却将自己幼小的孩子陷入了危险甚至死亡的境地。家长应当时时谨慎注意,切勿疏忽大意,对小孩认真尽到监护职责,避免悲剧发生。

夫妻吵架孩子被从楼上丢下

夫妻吵架把儿子从楼上丢下

  2009年上午11时许,一个男孩先从福建省漳州市医院儿科楼9楼坠落水泥地面,紧接着又有一个女子坠落,他们是母子。警方初步调查结果是,母亲先将孩子从楼上丢下后,继而跳楼自杀。丈夫在地上抱着妻子的遗体悲伤不已。他身后的那辆电动车,是其妻子从楼上摔下小孩落地的位置。

  母子俩生前居住在芗城区。母亲吴某艺今年26岁,男孩郑某殷今年5岁。据知情者介绍,吴某艺生前与其丈夫发生争吵。事发后,吴某艺当场死亡,小孩紧急被送往急救室急救,遗憾的是回天乏力。

夫妻吵架把儿子从楼上丢下

  医院急救室内,被母亲从楼上摔下的小孩经抢救无效死亡。爷爷伤心的抱着孙子的尸体离开。

  “粗心父母下车后将孩子遗落车中”、“孩子车上睡着被闷死”、“小女孩玩耍吞下一元硬币”。种种案件告诉我们孩子在没有大人监护的情况下有多么危险,他们“无知无畏”并且对所有东西都充满了兴趣,一不小心就会做出危害生命的事情,所以请各位家长看好家中小孩,千万不要一时疏忽犯下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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