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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杀人犯法吗 沃尔玛砍人事件现场图片嫌犯疑为精神病人

来源:小编整理2017-07-17 14:41作者:陈亮

  一直以来精神病人伤人杀人的报道常有发生,很多网友都在质疑精神病杀人犯法吗?近日深圳沃尔玛砍人事件再次将这一话题推到了风口浪尖。深圳沃尔玛砍人事件嫌犯疑为精神病人让网友一再气愤,精神病杀人就不犯法吗?一起跟着坏男人来了解一下吧。

  沃尔玛砍人事件始末

  7月16日晚,多名网友发布消息称,深圳西乡沃尔玛超市发生一起砍人事件,深圳公安局宝安分局于晚间11时53分发布通报,7月16日21时许,宝安区西乡金港华庭沃尔玛超市内,一名男子持菜刀砍人。

沃尔玛砍人事件始末

沃尔玛砍人事件始末

  嫌疑人蒋某某已被抓获,该案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记者从嫌疑人蒋某某家属处得知,他们已接到深圳警方的通知,并表示蒋某某患有精神病。

  16日晚10时许,多名网友发布微博称,深圳西乡沃尔玛超市发生砍人事件,并附上了现场图片视频,记者在图片和视频中看到,沃尔玛超市门前聚集了大量市民、警车及消防车,超市里面的地上躺了数人,旁边都是血迹,一拍摄视频的男子说道:“现在有人受伤,好可怜啊,已经有人伤亡了,不知道多少。”

沃尔玛砍人事件始末

沃尔玛砍人事件始末

  据悉,深圳砍人案发生后,网络流传一张嫌疑人蒋某某的寻人启事,记者按照寻人启事里的电话联系上了蒋某某的父亲及外甥。

  据蒋某某外甥称,他们已经接到了深圳警方的通知,电话里告知他们蒋某某在深圳杀了几个人。蒋某某父亲称,其儿子一直都患有精神病,自三四年前出去打工后,他再未见过蒋某某。

沃尔玛砍人事件始末

沃尔玛砍人事件始末

  蒋某某外甥也表示,目前家中只有他和外公在家,其他亲属都在外打工,同时他告诉记者,蒋某某有精神病,犯病时会打人,并称家里人都被其打过,不犯病时则话比较少。

沃尔玛砍人事件始末

沃尔玛砍人事件始末

  16日晚,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发布消息,2017年7月16日21时许,宝安区西乡金港华庭沃尔玛超市内,一名男子持菜刀砍人。宝安警方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将嫌疑人蒋某某(男,30岁,重庆人)抓获,并协助120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全力救治。该案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正全力组织救治伤员。

  精神病杀人犯法吗

  发生杀人案,一般都要对作案人进行鉴定,确定其不是精神病人,很多时候,精神病人即使杀人,也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那么,如此,如果一个曾有过精神病的人,或者仍旧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就可以随意作案而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精神病人也分为很多种,法律会将其进行区别对待:

精神病杀人犯法吗

精神病杀人犯法吗

  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当精神病患者在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或者不能控制自身行为的情况下,造成了危害后果,并且经过法医鉴定,的确具有精神病的情况下,精神病患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对于当事人是否能够辨认、控制自身行为以及是否具有精神病的认定,并不是由办案人员、审判人员或医院医生认定,而是需要有专门资质的法医进行鉴定。虽然这种情况下的当事人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并不意味着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是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对其严加看管,如果当事人的危害性达到一定的程度地,是需要政府强制治疗。

精神病杀人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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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完全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某些精神病人并不是持续性发病的,在某些时候,他们能够辨认和控制自身的行为。在他们能够辨认以及控制自身行为的时候依然犯罪,造成危害后果的,则和他人一般承担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精神病杀人犯法吗

精神病杀人犯法吗

  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还有一类精神病患者,他们介于上述两者之间,对于自身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辨认与控制能力,但是却不能完全正常的控制自身的行为。对于这一类人的处罚,由于其不具备完整的认知能力,不能一味地承担全部责任,但同时他们也需要对自身能够认知的那一部分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于该类精神病患者,按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病人,即使在妄想的支配下,故意杀人也是要判刑的。比如:一个精神病人有嫉妒妄想,认为自己的妻子和全村人通奸(其实根本没有此事),而杀了自己的妻子,这就是要判刑的,不能免罪

  只有在丧失现实检验能力下的伤害行为才是免罪的。

  比如有个笑话:精神病院里有个病人跳河了,其他精神病人都去救他可是他还是死了,因为病人们把他捞上来后发现他湿透了,就挂到晾衣绳上晒干,结果他就被勒死了。

  这里的凶手就可以免罪,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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