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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碰高压线司机触电身亡 漳浦赤湖黄忠云触电赔偿情况(组图)

来源:小编整理2015-06-01 10:43作者:坏男人小编

挖掘机碰高压线司机触电身亡 漳浦赤湖黄忠云事件(组图)

挖掘机碰到高压线

  挖掘机碰到高压线司机触电身亡 漳浦赤湖黄忠云事件(组图)

  “两周前,我还和爸爸通电话,他还鼓励我要好好读书。”昨日,今年17岁的小蓝红着眼眶说,没想到,这竟成了她与爸爸黄忠云的诀别。

  5月30日12时许,在漳浦县赤湖镇一石材厂,黄忠云驾驶平板车载着一辆钩机,在卸货过程中,钩机臂钩到车子上方的高压电线,黄忠云下车开门时发生触电。事发后,钩机司机、石材厂一名六旬阿伯两人先后营救,却仍无法挽回黄忠云的生命。

  目前,赤湖镇行政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事发:钩到高压线 司机开门触电身亡

挖掘机碰高压线司机触电身亡 漳浦赤湖黄忠云事件(组图)

  事发地就位于赤湖镇南峰村村口,一家名为“以石通石业”的石材厂内。

  黄忠云表弟赵文勇说,当天,他表哥开着平板车载一辆钩机到石材厂,卸好货时,没想到,钩机的钩臂碰到上方的高压电线,电流通过钩臂直接传导到平板车上。不知情的黄忠云刚要下车,手摸到车门,就被电到了。“我赶到现场时,平板车左前轮轮胎上还留有烧焦的痕迹和头发烧焦的气味。”赵文勇说,事发前,石材厂要雇用钩机,而钩机司机便雇请他表哥载钩机到石材厂,不想却发生了事故。

  事发后,见黄忠云站在车门旁,一直颤抖,钩机司机陈某以为他中风,赶紧过去拉他一把,没想到手臂被电伤了,这才知道黄忠云是被电到了,陈某赶紧跑到石材厂求救。“当时,黄忠云头靠在左前轮上,还在颤抖,我左手拿木棍把他的头从轮胎移开。没想到,刚移开,左手的衣服便烧了起来,把手臂也烧伤了。”今年63岁的石材厂管理人员陈友文心有余悸地说。黄忠云倒地后被紧急送往医院,不幸的是,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挖掘机碰高压线司机触电身亡 漳浦赤湖黄忠云事件(组图)

救人阿伯被电伤

  部门:高压线为企业所建 已介入调查

  黄忠云家属表示,高压电线从厂道路的上方拉过,且石头都放在高压电线下,进厂也没任何高压危险的安全警示标志,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漳浦县供电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事发高压电线为10KV,是以石通石业出资建设,当初他们曾对此进行验收,验收结果是合格的。但事发后,他们去现场调查发现,该家石材厂对地面进行了填埋,导致高压电线与地面距离缩短。

  据介绍,事发地属于非居民区,而非居民区高压线距离地面安全距离为5.5米。至于事发时高压电线与地面的距离,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会同漳浦县里其他部门一起到现场调查后再公布。

  目前,赤湖镇行政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

  说法:钩机主人为雇主 负有赔偿责任

  福建闽格律师事务所许忠辉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3条的规定,高压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才能免除其责任。

  许忠辉认为,在该事故中,钩机的驾驶员作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钩机的主人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害人黄忠云的死因是钩机的驾驶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应当与钩机的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钩机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钩机的驾驶员进行追偿。

  提醒:木棍不能当绝缘物品营救

  “当发生触电事件时,徒手或用木棍救援,都是错误的。”漳浦供电部门专家表示,木棍是不能当成绝缘物品来营救的,虽然有些木棍外表看起来是干燥的,但里面是湿的,会导电,很危险!

  专家提醒,驾驶特殊车辆的司机在进行操作时,一定要远离高压电线等危险地带,一旦遇到类似情况,司机千万不能盲目接触带电车辆。当发现有同伴触电时,不要惊慌,在断电的同时,要寻找绝缘物品将同伴分开,不能直接用手拉同伴,以免受到伤害。(海峡导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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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平板车运挖掘机,挖掘机碰高压线导电

  “家里的房子都快盖好了,他还没来得及享福就走了。”提起漳浦县湖西畲族乡苏溪村的村民黄忠云,大家连连叹息。今年45岁的黄忠云是一名开平板车的司机,前日下午却触电身亡,而其触电的经过让人大感意外。

  【事发】

  司机开门时被电死

  前日中午,漳浦县赤湖镇南峰村一家石材厂叫了一辆挖掘机前来作业,黄忠云便用平板车载着挖掘机前往该石材厂。当天12时9分左右,黄忠云将挖掘机运输到石材厂后,陈师傅便上车操作,准备将挖掘机从平板车上卸下。

  谁知挖掘机的钩臂触碰到了半空中的高压电线,高压线瞬间被击穿了,只剩下一条细细的电线连接着。黄忠云当时还坐在平板车的驾驶室上,不知情的他打开车门准备下车,瞬间触电。

  据在该石材厂负责管理工作的目击者陈友文介绍,陈师傅看到黄忠云拉着平板车的车门一直在颤抖,还以为黄忠云中风了,急忙上前拉着他,陈师傅的手臂也被烧伤了。

  陈友文说,他事发后找来一根木棍,跑到现场后看到黄忠云的头部已经烧焦,头部粘在平板车的前轮上。陈友文立马用木棍将黄忠云从平板车上移开,并将其送到赤湖卫生所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黄忠云身亡。

  【现场】

  高压线离地面太低

  昨日下午,记者在事发石材厂看到,大门没有门卫,从大门进入,一根高压电线杆立在路的一旁。电线杆上,一根高压线已被击穿,只剩下一条细细的电线连接着。该石材厂的负责人表示,事发当时他没在厂内,不知情。

  记者随后联系上了漳浦县供电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事发的高压电线产权属于石材厂所有,是由石材厂自己建立的,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前日发生事故后,供电公司派人到石材厂查看时发现,石材厂后来对厂内的土地进行了填埋,导致高压线与地面的距离缩短了。

  【说法】

  经营者应承担责任

  福建闽格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忠辉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3条的规定,高压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才能免除其责任。

  本案中,挖掘机驾驶员陈师傅作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受害,挖掘机主人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责任;如果黄忠云的死亡是因陈师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那陈师傅应与挖掘机的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石材厂将高压线设置在路边,高压线下也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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